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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细则

发布日期:2019-12-02

为了加强学校教学工作的管理,促进教学工作管理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,特制定本细则,本细则总分100分。

一、备课(20分)

1、全学期按时保质保量的认真编写教学案可得基本分。

2、备课的科目齐,节数达到要求(以课表周课时为准),书写整洁,设计新颖,按时接受检查,差一节扣一分。

二、上课与听课(30分)

1、按时上课、无故不迟到、不间离、不提前下课,违反一次扣一分。

2、按课表上课,无丢课和私自调课现象,违反一次扣一分。

3、课堂组织严谨,教学秩序井然,师生配合融洽,课堂内容充实,上课不吸烟,不接、打电话,不坐着上课(特殊原因除外),违反一次扣一分。

4、因个人原因调课频繁,每月调课超过2次,超出次数每次扣一分,月内调课超过六节,每超出一节扣2分。

5、听课,学期累计听课10节,听课前到教务处登记,听课后上交听课笔记。每少一节扣1分。

三、辅导与检测(15分)

1、与教材配套的学习资料、活页及试卷及时批改,不能及时的每次扣一分。

2、 认真做好单元检测工作,做好期中、期末试卷的批改、讲评工作。按要求完成监考工作,如遇特殊情况可调,不能缺,缺一节扣一分。监考按课时纳入工作量。

四、教研活动(10分)

1、按时参加教务处指定的教研活动,做好会议记录回校后上交会议记录及相关材料,未及时上交的扣1-2分。

2、校内教研组会议及活动按时参加,未参加的每次扣1-2分。

五、学生评议(10分)

定期以座谈、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所有任课教师进行学生评议,评议分值为10、9、8、7共四个档次。

六、教学资料管理(15分)

1、每学期做好计划与总结并及时上交,少交一次扣2分。

2、期中、期末考试教师要做试卷分析并及时上交分析结果,少一次扣2分。

七、奖励得分(以下奖励须在学校承认并备案,通过正常渠道获得)

1、科研课题:获得结题证书,按国家、省、市、县依次奖励8.6.4.2。

2、学科带头人:查档案,按国家、省、市依次奖励15.10.5。

3、优秀课及观摩课:以上报材料及证书为准,按国家、省、市、县、校依次加10.8.6.4.2分。

4、基本功比赛:以上报材料及证书为准,按国家、省、市依次加15.10.5分。

5、论文(发表): 以上报材料及证书为准,按国家、省、市、县、校依次加5.4.3.2.1.分。

 

 

 

 

抚顺县第二高级中学

2015年9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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